为推进新站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且在相应教学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的条件。
4、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一项:
(1)受到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等。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含同等类型奖项)。获奖学科须和拟引进学科一致。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3名,按学科分类如下:
初中教师1名:数学1名。
小学教师2名:语文1名、体育1名。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7月3日—7月4日9:00—16:00
地址:新站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服务处(文忠路999号A5-201,联系电话:5777123)
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学科带头人聘书、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的著作及用稿通知等及《新站区2012年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到新站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服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规定缴纳面试报名费。缴费结束后,选聘岗位人数与已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选聘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7月5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自动放弃改报的报考者,将在报名结束后退回面试报名费。
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新站区劳动人事局网站上公布7天。